近年來,國內外深入開展“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應用實踐,在技術體系、市場機制、政策支持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對我國深化“源網荷儲”協同互動實踐、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助力建設能源互聯網,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源網荷儲”互動降低能源轉型綜合成本
能源革命要求從“源網荷儲”各環節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隨著能源革命深入推進,我國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區外來電比例日益提高,負荷峰谷差持續拉大,尖峰負荷持續時間逐步縮短,電力系統實時功率平衡對靈活調節能力的需求提高。但是,當前主要通過傳統電源無償調節、煤電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電網側儲能、跨省跨區互濟等電源側和電網側資源予以應對。“十四五”期間,一方面,我國新能源消納、電網調峰調頻、電網安全運行等將面臨更大壓力和挑戰;另一方面,電動汽車、儲能、智能家居、負荷聚合商、綜合能源、虛擬電廠等負荷側新業態蓬勃興起,為“源網荷儲”互動提供了潛在可調節資源和市場機遇。因此,亟需轉變“源隨荷動”的傳統模式,通過“源網荷儲”互動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
“源網荷儲”互動能夠調動全社會靈活性資源,降低能源轉型的綜合成本。“源網荷儲”互動的本質是:通過先進信息通信技術和多元協調控制技術等智能電網集成創新技術,綜合利用激勵機制、價格機制和市場機制,廣泛調動“源網荷儲”各環節靈活性資源,深度參與電網調峰、調頻和備用,轉變“源隨荷動”的傳統模式,實現“荷隨源動”“荷隨網動”“源隨源動”和“源隨網動”的互動模式,最大化利用全社會海量分布的靈活性資源。在特高壓直流故障、省內大電源缺失、全網正負備用不足、調峰能力不足、尖峰負荷激增等情景下,“源網荷儲”各環節可調節資源參與電力系統調節,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提高電力供需平衡能力,推遲電源裝機和配套電網建設,實現電網安全穩定、經濟高效運行,服務用戶經濟、優質和可靠用電,降低能源轉型的綜合成本。
“源網荷儲”互動已積累大量成熟經驗
一是強化技術標準引領和智能化技術應用,實現“源網荷儲”資源協調控制。
在技術標準制定方面,歐盟發布了智能儀表、通信設備等制造規范和標準;美國、日本發布開放式自動需求側響應國家標準或接口規范;澳大利亞實施空調、熱水器、水泵等需求側響應接口強制性標準;國內則頒布實施了需求側響應系統通用標準,但自動需求側響應、負荷控制調節等標準仍需加快制修訂。
在智能化技術應用方面,歐盟各國推廣智能電表、智能能量盒和家電“即插即用”系統,提高負荷設備控制和決策響應能力;美國加州電網運營商利用智能逆變控制器雙向調節風電場功率,使其具備調峰調頻能力;日本利用互聯網技術為發電站、儲能系統、屋頂光伏、分布式風電等設備分配IP地址,并通過能量路由器靈活調配電力;國內部分地區開展了負荷聚合控制技術示范應用,實現分散式空調、熱水器、電開水爐和洗衣機等負荷的聚合控制。
二是完善價格機制和交易機制,利用市場化方式激勵“源網荷儲”資源參與調節。
在價格機制方面,英國、法國、芬蘭較早采取分時電價,鼓勵用戶參與需求側響應;英格蘭、威爾士、瑞典、挪威開展需求側競價,抑制了負荷尖峰;澳大利亞虛擬電廠運營商參與市場交易獲利后,以30%折扣價格向聚合用戶出售電力,分享“源網荷儲”協同互動紅利;我國建立了峰谷電價、尖峰電價和激勵補償機制,部分省區探索了需求側響應的機制,但受制于分時電價機制缺失,自主響應的路徑還不暢通。
在市場交易方面,英國、法國、德國、美國需求側資源可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和容量市場;日本建立“負瓦特”市場機制,引導用戶節電降低負荷并在市場中出售獲益;澳大利亞需求側響應可參與批發市場競價和調頻市場;國內京津唐、江蘇等少數地區儲能已可參與調峰市場,江蘇、山東探索了需求側響應單邊競價模式,但需求側響應還無法參與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
三是制定政策和行業規則,為“源網荷儲”資源參與調節提供有力支持。
在政策制定方面,歐盟設立了公共效益基金支持需求側響應技術應用和市場建設,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4%;美國出臺政策將需求側響應上升為國家行動,部分州的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20%,18個州實施了系統效益收費制度,在電價中加收2%-3%費用支持需求響應;日本實施能源革新戰略和日本再興戰略,為虛擬電廠技術提供補貼,計劃2030年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6%;國內穩步推進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或市場機制,要求需求側調峰能力占最大負荷的3%,負荷控制能力占最大負荷的10%。
在行業規則方面,法國、德國完善市場規則,降低門檻,鼓勵需求側實體參與市場;美國、丹麥立法支持需求側資源可等同發電資源,參與電力批發市場;澳大利亞立法激勵零售商與發電廠簽訂合同或直接投資調節資源、與用戶簽訂需求側響應合同;在國內,山西要求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容量與新能源裝機匹配,河南支持電網企業需求側響應補貼納入輸配電價核定。
技術、市場、政策仍有完善空間
近年來,國內外結合電網實際需求,借助先進技術,利用靈活市場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在“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方面做了很多實踐,取得一定成效。如針對電力供需平衡問題,利用市場機制調動靈活調節電源、跨區調節容量和需求側響應資源加以解決;針對電網安全穩定問題,通過市場機制調動儲能參與調頻、補貼激勵精準控制毫秒級可中斷負荷加以解決;針對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網調峰問題,通過跨區電能交易、平衡市場、分時電價等市場化機制加以解決等。
從國外經驗看,各國強調標準引領和智能化技術應用,以能效管理帶動負荷側資源利用業務發展,“源網荷儲”資源深度參與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強化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以穩定的政策和收益預期推動“源網荷儲”技術應用和市場培育。雖然我國出臺了尖峰電價、補貼激勵、有償調峰等政策,初步探索了需求響應競價機制,但實時需求側響應和精準負荷控制技術應用還處于示范階段,缺乏用戶側資源參與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的機制,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新能源儲能等約束性政策以及補貼資金渠道有待進一步優化。建議下一步在“源網荷儲”技術體系、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提升。
在技術體系方面,一要推動建立負荷側資源利用技術標準。強化政府、行業和企業協同,加快建立“源網荷儲”相關終端設備、通信接口、并網運行和控制等技術標準,打通負荷設備、采集終端、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系統、電網調度系統、交易系統之間的數據和控制通道,實現負荷資源可觀可測、可控可調的閉環集約管理。
二要持續深化可調節負荷精準控制技術應用。目前我國僅少數地區實現了秒級和毫秒級負荷精準控制。需進一步推動負荷監測系統、負荷聚合平臺、負荷自治控制終端建設,深化負荷聚合調控和精準預測技術應用,提高負荷調節的精度,為可調節負荷參與電力交易和輔助服務提供技術基礎。
三要深入開展能源數字技術應用和綜合能源服務。發揮能效管理市場的導入作用,通過負荷管理平臺,利用能源大數據技術,加強用電數據分析,刻畫用戶行為和畫像,提供能效管理等綜合能源服務,提高用戶收益,激發用戶參與“源網荷儲”互動的積極性。
在市場機制方面,一要深化支撐“源網荷儲”互動的市場機制設計。將需求側響應、虛擬電廠等資源納入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完善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動態優化調整輔助服務最高限價,提高收益水平。加快銜接省間和跨省輔助服務市場。現貨市場成熟后,電能量市場融合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作用,優化配置“源網荷儲”調節資源。
二要逐步健全負荷側資源輔助服務競價機制。初期,設置獨立的負荷側資源輔助服務市場,由負荷側資源主體間參照標桿價格開展競價,引導低成本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培育市場認知度。后期,隨可調負荷資源廣泛參與,逐步實現發電側、負荷側資源同臺競價,形成統一完整的輔助服務市場。
三要建立常態化實時需求側響應容量激勵機制。針對實時需求側響應資源制定年度保底容量認定規則,對常年保持有效在線水平的實時需求側響應負荷資源,按認定保底容量執行常態化年度激勵,按實際調控響應量執行單次響應激勵,提升負荷資源實時響應參與積極性。
四要建立需求側響應參與清潔能源消納的交易機制。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尖峰電價資金池僅用于削峰需求側響應激勵。針對填谷需求側響應,建立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由新能源發電商按需發起邀約報價,負荷側資源響應執行后,按成交價獲得相應激勵。
在政策支持方面,一要積極爭取政策持續提升電源側調節能力。加快出臺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促進政策,積極探索年度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容量與新增新能源裝機容量、煤電發電利用小數掛鉤,推動煤電機組通過技術改造實現最小出力低至30%的深度調節能力。出臺新能源聯合儲能項目優先建設和并網的支持政策。
二要積極爭取政策持續提升負荷側調節能力。出臺政策支持有條件地區盡快構建占電網最大負荷5%的需求側響應資源庫。探索尖峰電價、偏差考核、跨省購售結余、政府專項補貼等資金渠道,鼓勵有條件地區將電網企業需求側響應補貼納入輸配電價核定,加快推動負荷側資源聚合形成規模化應用。
(作者均供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
“源網荷儲”互動降低能源轉型綜合成本
能源革命要求從“源網荷儲”各環節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隨著能源革命深入推進,我國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區外來電比例日益提高,負荷峰谷差持續拉大,尖峰負荷持續時間逐步縮短,電力系統實時功率平衡對靈活調節能力的需求提高。但是,當前主要通過傳統電源無償調節、煤電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電網側儲能、跨省跨區互濟等電源側和電網側資源予以應對。“十四五”期間,一方面,我國新能源消納、電網調峰調頻、電網安全運行等將面臨更大壓力和挑戰;另一方面,電動汽車、儲能、智能家居、負荷聚合商、綜合能源、虛擬電廠等負荷側新業態蓬勃興起,為“源網荷儲”互動提供了潛在可調節資源和市場機遇。因此,亟需轉變“源隨荷動”的傳統模式,通過“源網荷儲”互動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

“源網荷儲”互動能夠調動全社會靈活性資源,降低能源轉型的綜合成本。“源網荷儲”互動的本質是:通過先進信息通信技術和多元協調控制技術等智能電網集成創新技術,綜合利用激勵機制、價格機制和市場機制,廣泛調動“源網荷儲”各環節靈活性資源,深度參與電網調峰、調頻和備用,轉變“源隨荷動”的傳統模式,實現“荷隨源動”“荷隨網動”“源隨源動”和“源隨網動”的互動模式,最大化利用全社會海量分布的靈活性資源。在特高壓直流故障、省內大電源缺失、全網正負備用不足、調峰能力不足、尖峰負荷激增等情景下,“源網荷儲”各環節可調節資源參與電力系統調節,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提高電力供需平衡能力,推遲電源裝機和配套電網建設,實現電網安全穩定、經濟高效運行,服務用戶經濟、優質和可靠用電,降低能源轉型的綜合成本。
“源網荷儲”互動已積累大量成熟經驗
一是強化技術標準引領和智能化技術應用,實現“源網荷儲”資源協調控制。
在技術標準制定方面,歐盟發布了智能儀表、通信設備等制造規范和標準;美國、日本發布開放式自動需求側響應國家標準或接口規范;澳大利亞實施空調、熱水器、水泵等需求側響應接口強制性標準;國內則頒布實施了需求側響應系統通用標準,但自動需求側響應、負荷控制調節等標準仍需加快制修訂。
在智能化技術應用方面,歐盟各國推廣智能電表、智能能量盒和家電“即插即用”系統,提高負荷設備控制和決策響應能力;美國加州電網運營商利用智能逆變控制器雙向調節風電場功率,使其具備調峰調頻能力;日本利用互聯網技術為發電站、儲能系統、屋頂光伏、分布式風電等設備分配IP地址,并通過能量路由器靈活調配電力;國內部分地區開展了負荷聚合控制技術示范應用,實現分散式空調、熱水器、電開水爐和洗衣機等負荷的聚合控制。
二是完善價格機制和交易機制,利用市場化方式激勵“源網荷儲”資源參與調節。
在價格機制方面,英國、法國、芬蘭較早采取分時電價,鼓勵用戶參與需求側響應;英格蘭、威爾士、瑞典、挪威開展需求側競價,抑制了負荷尖峰;澳大利亞虛擬電廠運營商參與市場交易獲利后,以30%折扣價格向聚合用戶出售電力,分享“源網荷儲”協同互動紅利;我國建立了峰谷電價、尖峰電價和激勵補償機制,部分省區探索了需求側響應的機制,但受制于分時電價機制缺失,自主響應的路徑還不暢通。
在市場交易方面,英國、法國、德國、美國需求側資源可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和容量市場;日本建立“負瓦特”市場機制,引導用戶節電降低負荷并在市場中出售獲益;澳大利亞需求側響應可參與批發市場競價和調頻市場;國內京津唐、江蘇等少數地區儲能已可參與調峰市場,江蘇、山東探索了需求側響應單邊競價模式,但需求側響應還無法參與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
三是制定政策和行業規則,為“源網荷儲”資源參與調節提供有力支持。
在政策制定方面,歐盟設立了公共效益基金支持需求側響應技術應用和市場建設,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4%;美國出臺政策將需求側響應上升為國家行動,部分州的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20%,18個州實施了系統效益收費制度,在電價中加收2%-3%費用支持需求響應;日本實施能源革新戰略和日本再興戰略,為虛擬電廠技術提供補貼,計劃2030年需求側響應達最大負荷的6%;國內穩步推進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或市場機制,要求需求側調峰能力占最大負荷的3%,負荷控制能力占最大負荷的10%。
在行業規則方面,法國、德國完善市場規則,降低門檻,鼓勵需求側實體參與市場;美國、丹麥立法支持需求側資源可等同發電資源,參與電力批發市場;澳大利亞立法激勵零售商與發電廠簽訂合同或直接投資調節資源、與用戶簽訂需求側響應合同;在國內,山西要求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容量與新能源裝機匹配,河南支持電網企業需求側響應補貼納入輸配電價核定。
技術、市場、政策仍有完善空間
近年來,國內外結合電網實際需求,借助先進技術,利用靈活市場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在“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方面做了很多實踐,取得一定成效。如針對電力供需平衡問題,利用市場機制調動靈活調節電源、跨區調節容量和需求側響應資源加以解決;針對電網安全穩定問題,通過市場機制調動儲能參與調頻、補貼激勵精準控制毫秒級可中斷負荷加以解決;針對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網調峰問題,通過跨區電能交易、平衡市場、分時電價等市場化機制加以解決等。
從國外經驗看,各國強調標準引領和智能化技術應用,以能效管理帶動負荷側資源利用業務發展,“源網荷儲”資源深度參與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強化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以穩定的政策和收益預期推動“源網荷儲”技術應用和市場培育。雖然我國出臺了尖峰電價、補貼激勵、有償調峰等政策,初步探索了需求響應競價機制,但實時需求側響應和精準負荷控制技術應用還處于示范階段,缺乏用戶側資源參與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的機制,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新能源儲能等約束性政策以及補貼資金渠道有待進一步優化。建議下一步在“源網荷儲”技術體系、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提升。
在技術體系方面,一要推動建立負荷側資源利用技術標準。強化政府、行業和企業協同,加快建立“源網荷儲”相關終端設備、通信接口、并網運行和控制等技術標準,打通負荷設備、采集終端、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系統、電網調度系統、交易系統之間的數據和控制通道,實現負荷資源可觀可測、可控可調的閉環集約管理。
二要持續深化可調節負荷精準控制技術應用。目前我國僅少數地區實現了秒級和毫秒級負荷精準控制。需進一步推動負荷監測系統、負荷聚合平臺、負荷自治控制終端建設,深化負荷聚合調控和精準預測技術應用,提高負荷調節的精度,為可調節負荷參與電力交易和輔助服務提供技術基礎。
三要深入開展能源數字技術應用和綜合能源服務。發揮能效管理市場的導入作用,通過負荷管理平臺,利用能源大數據技術,加強用電數據分析,刻畫用戶行為和畫像,提供能效管理等綜合能源服務,提高用戶收益,激發用戶參與“源網荷儲”互動的積極性。
在市場機制方面,一要深化支撐“源網荷儲”互動的市場機制設計。將需求側響應、虛擬電廠等資源納入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完善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動態優化調整輔助服務最高限價,提高收益水平。加快銜接省間和跨省輔助服務市場。現貨市場成熟后,電能量市場融合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作用,優化配置“源網荷儲”調節資源。
二要逐步健全負荷側資源輔助服務競價機制。初期,設置獨立的負荷側資源輔助服務市場,由負荷側資源主體間參照標桿價格開展競價,引導低成本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培育市場認知度。后期,隨可調負荷資源廣泛參與,逐步實現發電側、負荷側資源同臺競價,形成統一完整的輔助服務市場。
三要建立常態化實時需求側響應容量激勵機制。針對實時需求側響應資源制定年度保底容量認定規則,對常年保持有效在線水平的實時需求側響應負荷資源,按認定保底容量執行常態化年度激勵,按實際調控響應量執行單次響應激勵,提升負荷資源實時響應參與積極性。
四要建立需求側響應參與清潔能源消納的交易機制。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尖峰電價資金池僅用于削峰需求側響應激勵。針對填谷需求側響應,建立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由新能源發電商按需發起邀約報價,負荷側資源響應執行后,按成交價獲得相應激勵。
在政策支持方面,一要積極爭取政策持續提升電源側調節能力。加快出臺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促進政策,積極探索年度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容量與新增新能源裝機容量、煤電發電利用小數掛鉤,推動煤電機組通過技術改造實現最小出力低至30%的深度調節能力。出臺新能源聯合儲能項目優先建設和并網的支持政策。
二要積極爭取政策持續提升負荷側調節能力。出臺政策支持有條件地區盡快構建占電網最大負荷5%的需求側響應資源庫。探索尖峰電價、偏差考核、跨省購售結余、政府專項補貼等資金渠道,鼓勵有條件地區將電網企業需求側響應補貼納入輸配電價核定,加快推動負荷側資源聚合形成規模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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