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日前為新輸電線路的規劃和資金支付提出了幾條基本原則,《紐約時報》表示,此舉幫助全美電網滿足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增強電力市場競爭性的長期政策的一部分。
這項已討論多年的條例旨在推動電網管理機構相互協作,促進跨州和電力行政區輸電線建設。由于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基本集中在沙漠與山頂地區,而隨著美國各州提出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并網的目標,跨區域電力傳輸變得尤為重要。發電廠和可再生能源倡導者對條例表示歡迎,但也有人認為新政策或將增加經濟負擔。
當前的電力傳輸網絡并不支持自由電力市場,發電廠不能遠距離輸電或滿足州內的可再生能源目標。根據現行條例,電力企業建新傳輸線無法補償其建設成本。
《紐約時報》稱,日前由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通過的新條例,雖然沒有具體到成本分配方式或新輸電線規劃上,但還是提出了綜合的指導意見,如受益者分擔成本等。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表示,如果電網管理者不及時修建所需的新輸電線路,聯邦政府就會動工興修。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主席喬?威靈霍夫(Jon Wellinghoff)指出,到2019年,60%的新裝機容量將來自遠離人口密集區的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現有的輸電系統很難實現這個目標,加強且擴充穩定的系統需要在輸電方面給予大量的投資。
密歇根州輸電公司ITC控股集團副總裁妮娜?普勞辛(Nina Plaushin)說:“以往其他地區的經驗是將新輸電線的成本分但給小部分受益者。而現在,如果輸電線影響更廣泛,成本就可以由更多的人承擔。”
而對條例持反對意見的顧問蘇?謝里丹(Sue D.Sheridan)認為,評估出輸電線的受益者并非易事。長距離輸電線路對發電廠和用戶都有好處,特別是發電地區和電力消費區的人們,但在兩地中間的人群很難收益。而根據新條例,處于中間區域的人也會被收取部分費用。
新條例列出了修建新輸電線的兩個主要障礙,即規劃和成本分攤,但未涉及獲得建設許可問題。大多數的土地使用決策還是要由州或地方做出,盡管有時聯邦機構可能會造成建設許可。
目前大部分的輸電線與電廠、傳輸和分配都隸屬同一機構,價格也是由各州公共服務委員會決定。而全美超過半數的州已經將發電和輸電分離。用電高峰時期,發電廠由于電網滿載而無法實現遠距離輸電,導致電價上漲,建新輸電線可以增加地方電力市場的競爭力。
關于新輸電系統受益對象以及付費者的爭論已經上升到國會。今年2月,新條例尚處于征求提案期,田納西共和黨參議員就指出,要防止未受益者為輸電工程買單。目前,條例還未通過參議院能源委員會。
這項已討論多年的條例旨在推動電網管理機構相互協作,促進跨州和電力行政區輸電線建設。由于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基本集中在沙漠與山頂地區,而隨著美國各州提出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并網的目標,跨區域電力傳輸變得尤為重要。發電廠和可再生能源倡導者對條例表示歡迎,但也有人認為新政策或將增加經濟負擔。
當前的電力傳輸網絡并不支持自由電力市場,發電廠不能遠距離輸電或滿足州內的可再生能源目標。根據現行條例,電力企業建新傳輸線無法補償其建設成本。
《紐約時報》稱,日前由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通過的新條例,雖然沒有具體到成本分配方式或新輸電線規劃上,但還是提出了綜合的指導意見,如受益者分擔成本等。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表示,如果電網管理者不及時修建所需的新輸電線路,聯邦政府就會動工興修。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主席喬?威靈霍夫(Jon Wellinghoff)指出,到2019年,60%的新裝機容量將來自遠離人口密集區的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現有的輸電系統很難實現這個目標,加強且擴充穩定的系統需要在輸電方面給予大量的投資。
密歇根州輸電公司ITC控股集團副總裁妮娜?普勞辛(Nina Plaushin)說:“以往其他地區的經驗是將新輸電線的成本分但給小部分受益者。而現在,如果輸電線影響更廣泛,成本就可以由更多的人承擔。”
而對條例持反對意見的顧問蘇?謝里丹(Sue D.Sheridan)認為,評估出輸電線的受益者并非易事。長距離輸電線路對發電廠和用戶都有好處,特別是發電地區和電力消費區的人們,但在兩地中間的人群很難收益。而根據新條例,處于中間區域的人也會被收取部分費用。
新條例列出了修建新輸電線的兩個主要障礙,即規劃和成本分攤,但未涉及獲得建設許可問題。大多數的土地使用決策還是要由州或地方做出,盡管有時聯邦機構可能會造成建設許可。
目前大部分的輸電線與電廠、傳輸和分配都隸屬同一機構,價格也是由各州公共服務委員會決定。而全美超過半數的州已經將發電和輸電分離。用電高峰時期,發電廠由于電網滿載而無法實現遠距離輸電,導致電價上漲,建新輸電線可以增加地方電力市場的競爭力。
關于新輸電系統受益對象以及付費者的爭論已經上升到國會。今年2月,新條例尚處于征求提案期,田納西共和黨參議員就指出,要防止未受益者為輸電工程買單。目前,條例還未通過參議院能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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