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征求意見稿)》,擬將一定規模的鋰電池生產、儲存單位及電化學儲能單位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
鋰電池生產、儲存單位及電化學儲能單位包括:
產能在200MWH及以上的鋰電池生產單位;
總儲量在30MWH及以上的鋰電池儲存單位;
功率為30MW且容量為30MW·h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
原文如下:
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公開征求《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將一定規模的鋰電池生產、儲存單位及電化學儲能單位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現將調整后的《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征求意見稿)》予以發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征求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
聯系電話:0371—66615253
郵箱:hnzdfzc@163.com
附件: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征求意見稿)
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
(征求意見稿)
一、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一)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集貿市場;
(二)客房數在50間以上,或客房數在50間以下但設有商場、歌舞娛樂、餐飲場所等且建筑面積大于20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
(三)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四)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室內公共娛樂場所
1.影劇院、放映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KTV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五)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積除外)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一)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療保健機構;
(二)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福利院;
(三)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四)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一)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二)縣級以上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一)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
(二)縣級以上郵政、通信樞紐單位;
(三)縣級以上數據中心。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一)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侯車廳、客運碼頭候船廳;
(二)民用機場航站樓。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旅游景區:
(一)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二)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四)4A級以上具有建筑火災危險性的旅游景區。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一)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二)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三)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四)營業性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五)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
1.經營甲、乙類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站內總存量300公斤或5立方米以上的商店;
2.經營甲、乙類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營業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一)單個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食品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二)同一建筑內存在多個服裝、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紡織、印染、印刷產品等企業且生產車間員工總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建筑產權或管理單位。
十、國家和省級科研單位。
十一、高層公共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一)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二)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三)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上的其他糧庫;
(四)總儲量在500噸以上的棉庫;
(五)總儲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六)總儲存價值在5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七)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鋰電池生產、儲存單位及電化學儲能單位:
(一)產能在200MWH及以上的鋰電池生產單位;
(二)總儲量在30MWH及以上的鋰電池儲存單位;
(三)功率為30MW且容量為30MW·h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
十三、其他業態生產經營場所:
(一)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劇本殺、密室逃脫等劇本娛樂經營場所;
(二)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冰雪活動場所;
(三)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月子中心等孕嬰服務場所;
(四)存儲型物流建筑單體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作業型物流建筑、綜合型物流建筑單體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企業。
十四、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
說明:
1.一個物業小區內有多棟高層公寓等建筑物且同屬一個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的,可視為一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2.在一個符合界定標準的單位或建筑物內另有符合界定標準而法人不同的單位,可視為不同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法人相同但多家承包、租賃的可視為一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方正楷體加粗內容為此次調整新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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