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斯特(SH:603806)發布公告,公司擬將“福22轉債”募投項目“年產2.5億平方米高效電池封裝膠膜項目”建成時間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告指出,2025年,國內由于電網消納問題以及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相關政策的影響,年度新增光伏裝機量預計同比持平;海外以印度為代表的新興市場得益于對能源需求的大幅提升,年度新增光伏裝機量同比上漲,綜合來看全球新增光伏裝機總量增速放緩,并且海外光伏組件企業的開工率好于國內。
由于海外光伏組件企業優先采購公司境外基地生產的光伏膠膜產品,因此公司根據海內外光伏市場需求的實際情況,優先越南和泰國基地的產能擴張, 年內完成越南和泰國基地的募投項目建設, 同時適當放緩境內募投項目的建設進度,導致位于杭州總部的“年產2.5億平方米高效電池封裝膠膜項目”尚未全部完成產能設計目標, 因此公司需要調整該募投項目的建設節奏,預計將于2026年底完成該募投項目的建設目標。
福斯特表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未改變募投項目的實質內容及募集資金的用途,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投項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不存在違反中國證監會、 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有關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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