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對華光伏“雙反”案作出終裁,決定征收高額懲罰性關稅。其中18.32%~249.96%的反傾銷稅與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補貼稅則大幅增至14.78%~15.97%。對大多數中國太陽能面板制造商來說,最終判決要比此前初裁更為嚴重。在多國跟風對華反傾銷的多米諾效應發酵之前,中國光伏產業謀求轉型的腳步看來需要加快一些了。
遭遇三面夾擊
自從2011年10月美國太陽能電池生產商Solar World要求對中國75家相關企業展開“雙反”調查以來,中國光伏企業遭受多重打擊,禍不單行。
今年7月24日,德國光伏制造商向歐盟提起對華“反傾銷”調查申請;9月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中國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這是迄今對我國最大規模的貿易訴訟,涉案金額超過200億美元。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表示,歐盟目前已公布反傾銷立案的中國應訴企業名單,雖然對華光伏反補貼立案尚無時間表,但美國的終裁將很可能影響歐盟雙反的最終結果。
美歐市場相繼淪陷,印度作為最有潛力的新興市場,成為許多企業的未來希望之一。但日前印度反傾銷局發布公告,該局收到其國內企業申請,要求對原產于馬來西亞、美國、中國大陸和中國臺北,或從上述國家和地區出口的太陽能電池組件或部分組件進行反傾銷調查。
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對華光伏雙反案作出終裁決定,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并設定了18.32%~249.96%的最終反傾銷稅率及14.78%~15.97%的最終反補貼稅率。根據這一終裁結果,反傾銷稅率從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調至18.32%,最高幅度不變仍為接近250%。而反補貼稅率則大幅增加逾10個百分點,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其中針對尚德電力征收31.73%的反傾銷稅和14.78%的反補貼稅;天合光能則是18.32%的反傾銷稅和15.97%的反補貼稅。光伏產業巨頭之一的英利綠色能源則在此次終裁中獲得較好結果,其向美國出口完全產自中國大陸的組件或電池將適用單獨稅率,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分別為15.42%和15.24%,低于初裁稅率。
對大多數中國太陽能面板制造商來說,最終判決要比此前初裁更為嚴重。此次終裁維持249.96%高額反傾銷稅,而反補貼稅率則大增至15.24%。
至此,中國光伏產業已遭三面夾擊。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光伏產業研究所副所長王世江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歐盟和印度跟進美國對中國光伏產業進行反傾銷之后,更令業界擔心的是這股對華反傾銷浪潮或形成多米諾效應,使更多的新興市場國家跟風,對中國光伏業形成致命打擊。
迎來政策東風
海外市場受挫,國內市場能否迅速啟動成為業界最關心的話題。繼在9月12日發布的《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中被列為重點發展方向后,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再次迎來政策東風。
9月28日,國家能源局在其官網公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首批示范區將在若干城市相對集中安排,每個省(區、市)支持申報的項目數量不超過3 個,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0兆瓦;且要求“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于10月15日前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實施方案”。
《通知》特別強調,國家對示范區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標準。這意味著分布式發電補貼模式發生了巨大變化。據了解,在此之前,支持分布式光伏的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等政策,一直采用對初始建設投資進行補貼的“事前補貼”模式,這種變化可看做國家能源局在認識到“事前補貼”容易導致騙補、電站壽命短、監管不力等問題后的改進之策。
鑒于政策明確分布式發電將在城市工業園區、大型工業企業集中推廣,且光伏發電價格已接近工商業用電價格,光伏發電的經濟性將由此逐漸顯現,工商業平價電價即將來臨。其更直接的利好則在于,在光伏制造業出口受阻背景下,國內市場未來將逐漸加速消化過剩產能。申銀萬國分析報告認為,此政策類似于去年推出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標志著光伏分布式應用拉開了序幕。據預計,未來國內市場將占到國內光伏電池生產量的30%~50%。
那么相對于之前轟轟烈烈的大型光伏電站建設熱潮,發展分布式電站的好處何在呢?大全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總裁葛飛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對于分布式電站而言,如果國家有一定的補貼,應用效果、宣傳效果要比大型電站好,能夠做到即發即用,也能減少電力系統的運輸。
改變海外策略
我國光伏市場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有目共睹。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主任趙玉文曾預測:“2012年年底,我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或將達到7GW,而在未來的3年,每年光伏發電增加裝機容量在4GW~5GW。”但是,即便在給力政策的引導下,僅靠國內市場也沒法讓占全球六成產能的國內光伏企業吃飽。
統計數據顯示,66家A股光伏上市公司上半年存貨共計達450億元。一方面要面臨貿易壁壘,一方面又要消化產能。在此背景下,實施走出去戰略,向海外轉移產能,甚至在海外投資光伏電站,成為中國光伏業除開拓國內市場之外的另一應對策略。
日前,國家發改委集中批復了15個海外投資項目,其中包括3個光伏海外直接投資項目。賽迪顧問基礎電子產業研究中心總經理王勇指出,此次國家發改委批復上述光伏業海外直接投資項目,表明了政府支持國內光伏企業走出去的決心。將光伏組件產能轉移到海外,直接投資光伏電站,將成為中國光伏業應對歐美反傾銷制裁和消化過剩產能的“一箭雙雕”之策。
無錫尚德早在2010年就在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建造了工廠,目前的產能在50MW左右。阿特斯目前在北美地區的工廠產能為200MW,今年年底計劃將提升到400MW。此外,天合光能、昱輝陽光、中電光伏、英利綠色新能源等光伏巨頭,紛紛醞釀到海外建廠。王世江表示,盡管海外的勞動力成本比國內高出很多,但如果歐盟也效仿美國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征收高額關稅,那么將產能轉移到海外才能規避這一貿易壁壘。
除了將產能轉移出去之外,還有一個消化產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海外投資光伏電站。王勇表示:“一方面光伏材料價格大幅降低,大大降低了建設光伏電站的成本;另一方面,歐洲國家對光伏發電給予較高的補貼。因此,現在在歐洲投資光伏電站,已經是有利可圖的生意。”
遭遇三面夾擊
自從2011年10月美國太陽能電池生產商Solar World要求對中國75家相關企業展開“雙反”調查以來,中國光伏企業遭受多重打擊,禍不單行。
今年7月24日,德國光伏制造商向歐盟提起對華“反傾銷”調查申請;9月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中國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這是迄今對我國最大規模的貿易訴訟,涉案金額超過200億美元。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表示,歐盟目前已公布反傾銷立案的中國應訴企業名單,雖然對華光伏反補貼立案尚無時間表,但美國的終裁將很可能影響歐盟雙反的最終結果。
美歐市場相繼淪陷,印度作為最有潛力的新興市場,成為許多企業的未來希望之一。但日前印度反傾銷局發布公告,該局收到其國內企業申請,要求對原產于馬來西亞、美國、中國大陸和中國臺北,或從上述國家和地區出口的太陽能電池組件或部分組件進行反傾銷調查。
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對華光伏雙反案作出終裁決定,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并設定了18.32%~249.96%的最終反傾銷稅率及14.78%~15.97%的最終反補貼稅率。根據這一終裁結果,反傾銷稅率從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調至18.32%,最高幅度不變仍為接近250%。而反補貼稅率則大幅增加逾10個百分點,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其中針對尚德電力征收31.73%的反傾銷稅和14.78%的反補貼稅;天合光能則是18.32%的反傾銷稅和15.97%的反補貼稅。光伏產業巨頭之一的英利綠色能源則在此次終裁中獲得較好結果,其向美國出口完全產自中國大陸的組件或電池將適用單獨稅率,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分別為15.42%和15.24%,低于初裁稅率。
對大多數中國太陽能面板制造商來說,最終判決要比此前初裁更為嚴重。此次終裁維持249.96%高額反傾銷稅,而反補貼稅率則大增至15.24%。
至此,中國光伏產業已遭三面夾擊。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光伏產業研究所副所長王世江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歐盟和印度跟進美國對中國光伏產業進行反傾銷之后,更令業界擔心的是這股對華反傾銷浪潮或形成多米諾效應,使更多的新興市場國家跟風,對中國光伏業形成致命打擊。
迎來政策東風
海外市場受挫,國內市場能否迅速啟動成為業界最關心的話題。繼在9月12日發布的《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中被列為重點發展方向后,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再次迎來政策東風。
9月28日,國家能源局在其官網公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首批示范區將在若干城市相對集中安排,每個省(區、市)支持申報的項目數量不超過3 個,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0兆瓦;且要求“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于10月15日前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實施方案”。
《通知》特別強調,國家對示范區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標準。這意味著分布式發電補貼模式發生了巨大變化。據了解,在此之前,支持分布式光伏的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等政策,一直采用對初始建設投資進行補貼的“事前補貼”模式,這種變化可看做國家能源局在認識到“事前補貼”容易導致騙補、電站壽命短、監管不力等問題后的改進之策。
鑒于政策明確分布式發電將在城市工業園區、大型工業企業集中推廣,且光伏發電價格已接近工商業用電價格,光伏發電的經濟性將由此逐漸顯現,工商業平價電價即將來臨。其更直接的利好則在于,在光伏制造業出口受阻背景下,國內市場未來將逐漸加速消化過剩產能。申銀萬國分析報告認為,此政策類似于去年推出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標志著光伏分布式應用拉開了序幕。據預計,未來國內市場將占到國內光伏電池生產量的30%~50%。
那么相對于之前轟轟烈烈的大型光伏電站建設熱潮,發展分布式電站的好處何在呢?大全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總裁葛飛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對于分布式電站而言,如果國家有一定的補貼,應用效果、宣傳效果要比大型電站好,能夠做到即發即用,也能減少電力系統的運輸。
改變海外策略
我國光伏市場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有目共睹。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主任趙玉文曾預測:“2012年年底,我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或將達到7GW,而在未來的3年,每年光伏發電增加裝機容量在4GW~5GW。”但是,即便在給力政策的引導下,僅靠國內市場也沒法讓占全球六成產能的國內光伏企業吃飽。
統計數據顯示,66家A股光伏上市公司上半年存貨共計達450億元。一方面要面臨貿易壁壘,一方面又要消化產能。在此背景下,實施走出去戰略,向海外轉移產能,甚至在海外投資光伏電站,成為中國光伏業除開拓國內市場之外的另一應對策略。
日前,國家發改委集中批復了15個海外投資項目,其中包括3個光伏海外直接投資項目。賽迪顧問基礎電子產業研究中心總經理王勇指出,此次國家發改委批復上述光伏業海外直接投資項目,表明了政府支持國內光伏企業走出去的決心。將光伏組件產能轉移到海外,直接投資光伏電站,將成為中國光伏業應對歐美反傾銷制裁和消化過剩產能的“一箭雙雕”之策。
無錫尚德早在2010年就在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建造了工廠,目前的產能在50MW左右。阿特斯目前在北美地區的工廠產能為200MW,今年年底計劃將提升到400MW。此外,天合光能、昱輝陽光、中電光伏、英利綠色新能源等光伏巨頭,紛紛醞釀到海外建廠。王世江表示,盡管海外的勞動力成本比國內高出很多,但如果歐盟也效仿美國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征收高額關稅,那么將產能轉移到海外才能規避這一貿易壁壘。
除了將產能轉移出去之外,還有一個消化產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海外投資光伏電站。王勇表示:“一方面光伏材料價格大幅降低,大大降低了建設光伏電站的成本;另一方面,歐洲國家對光伏發電給予較高的補貼。因此,現在在歐洲投資光伏電站,已經是有利可圖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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