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因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故,一些著名新能源企業紛紛發生董事長人選變動。尚德、華銳分別更換了董事長,賽維的彭小峰在離開董事長位置70天后又再度出山。一時間業內議論紛紛,消極的評價偏多。對此,筆者的看法卻是積極的:事情的變化結果有待觀察,特別是對尚德的接任者議論紛紛,但事情的變化本質這應當是制度的力量在發揮作用,這是中國新能源企業治理結構日益完善的表現。
回顧以民營資本為主要代表的中國風、光新能源企業發展歷程,無一不是因全球需求市場爆發式增長而生而大,再借資本市場之力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起來的。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家個人的作用不可小覷,他們對中國新年能源事業發展的巨大貢獻,已經成為這一過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為中國新能源事業閃亮的名片。施正榮已經成為中國光伏產業某種意義上的代名詞,而彭小峰、韓俊良同樣創造了企業發展和資本運作的速度神話。
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在充分肯定這些人在企業早期發展中不可替代作用的同時,由于企業治理結構的不盡完善個人的作用難免被過分放大,而可能走向事物的反面。因為再成功的企業家首先也是自然人,是人就有犯錯誤的時候。小的錯誤可以彌補,大的決策失誤就可能給企業帶來致命的打擊。尚德的投資薄膜技術,還有坊間流傳的對家族企業的利益輸送;賽維的巨資投向多晶硅原料生產,華銳的財務造假,以及二者對規模和速度過于的偏愛。這里面既有人性弱點的使然,又有中國產業發展環境的慣性,最根本的卻是制約機制的缺失。
如何盡量規避類似錯誤的再度發生?近200年的世界產業發展史早有了答案,完善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為我們提供了最佳的解決方案。強調制度的作用和全體投資者共同的意志,對個人的作用實施必要的制約是這一機制的核心。反觀中國當前的社會環境正在從突出個人作用向強調制度作用、從人治到法制的演變過程中,所以為了中國新能源產業的長期、穩定發展盡快完善企業的治理結構至關重要。
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一種聯系并規范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權利和義務分配,以及與此有關的聘選、監督等問題的制度框架。尚德、賽維和華銳都是在境內外上市的公眾公司,應當說已經具備必要的治理結構基礎環境。所以出現董事長變動的情況,應當是因為公司董事會所代表的利益集團對業績和原有決策體系的不滿,是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的必要修正,畢竟三家企業在經營方略和經營業績上都出現了非常規手段能夠解決的問題。
有變化就必然帶來波動,希望這種波動不要對要對企業的運營產生長時間的震蕩。筆者非常高興地看到三家企業董事長人選的變動,除了施正榮質疑被罷免的合法性,其他的交接都是一個穩定的程序過程。既沒有出現雷士照明管理權之爭的反反復復,令廣大投資人擔心;更沒有出現國美電器曠日持久的決策權之爭,坐看蘇寧電器的大舉擴張。同為公眾公司,中國新能源企業家們的成熟與大氣令人欣慰。
制度是服務于事業的,事業是尊重事實的,正當的決策機構人事變化終究是為了保障所有投資者的利益,相信投資人終究會做出正確的判斷。喬布斯在創建蘋果之后也曾“被”離開,當投資人再次選擇了他的時候,他還給投資人一個真實的夢想。想起去年賽維最困難時期彭小峰的豪言:“現在看賽維,就像十年前看喬布斯”。對此,筆者在看,所有希望中國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人都在看。
回顧以民營資本為主要代表的中國風、光新能源企業發展歷程,無一不是因全球需求市場爆發式增長而生而大,再借資本市場之力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起來的。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家個人的作用不可小覷,他們對中國新年能源事業發展的巨大貢獻,已經成為這一過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為中國新能源事業閃亮的名片。施正榮已經成為中國光伏產業某種意義上的代名詞,而彭小峰、韓俊良同樣創造了企業發展和資本運作的速度神話。
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在充分肯定這些人在企業早期發展中不可替代作用的同時,由于企業治理結構的不盡完善個人的作用難免被過分放大,而可能走向事物的反面。因為再成功的企業家首先也是自然人,是人就有犯錯誤的時候。小的錯誤可以彌補,大的決策失誤就可能給企業帶來致命的打擊。尚德的投資薄膜技術,還有坊間流傳的對家族企業的利益輸送;賽維的巨資投向多晶硅原料生產,華銳的財務造假,以及二者對規模和速度過于的偏愛。這里面既有人性弱點的使然,又有中國產業發展環境的慣性,最根本的卻是制約機制的缺失。
如何盡量規避類似錯誤的再度發生?近200年的世界產業發展史早有了答案,完善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為我們提供了最佳的解決方案。強調制度的作用和全體投資者共同的意志,對個人的作用實施必要的制約是這一機制的核心。反觀中國當前的社會環境正在從突出個人作用向強調制度作用、從人治到法制的演變過程中,所以為了中國新能源產業的長期、穩定發展盡快完善企業的治理結構至關重要。
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一種聯系并規范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權利和義務分配,以及與此有關的聘選、監督等問題的制度框架。尚德、賽維和華銳都是在境內外上市的公眾公司,應當說已經具備必要的治理結構基礎環境。所以出現董事長變動的情況,應當是因為公司董事會所代表的利益集團對業績和原有決策體系的不滿,是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的必要修正,畢竟三家企業在經營方略和經營業績上都出現了非常規手段能夠解決的問題。
有變化就必然帶來波動,希望這種波動不要對要對企業的運營產生長時間的震蕩。筆者非常高興地看到三家企業董事長人選的變動,除了施正榮質疑被罷免的合法性,其他的交接都是一個穩定的程序過程。既沒有出現雷士照明管理權之爭的反反復復,令廣大投資人擔心;更沒有出現國美電器曠日持久的決策權之爭,坐看蘇寧電器的大舉擴張。同為公眾公司,中國新能源企業家們的成熟與大氣令人欣慰。
制度是服務于事業的,事業是尊重事實的,正當的決策機構人事變化終究是為了保障所有投資者的利益,相信投資人終究會做出正確的判斷。喬布斯在創建蘋果之后也曾“被”離開,當投資人再次選擇了他的時候,他還給投資人一個真實的夢想。想起去年賽維最困難時期彭小峰的豪言:“現在看賽維,就像十年前看喬布斯”。對此,筆者在看,所有希望中國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人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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