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價發[2016]17號
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促進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執行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所發全部電量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下同),其中,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下同)收購。
二、“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收購,即2016年以前備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95元執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備案的和2016年以前備案但于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88元執行。
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由你公司根據上述規定及時結算上網電費,我局不再批復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四、請你公司按季匯總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執行情況報我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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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執行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所發全部電量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下同),其中,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下同)收購。
二、“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收購,即2016年以前備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95元執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備案的和2016年以前備案但于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88元執行。
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由你公司根據上述規定及時結算上網電費,我局不再批復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四、請你公司按季匯總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執行情況報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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