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細化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層層夯實責任,構建覆蓋全區、責任到人的監管網格,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確保及時掌握區域環境現狀、化解環境信訪問題、查處環境污染案件。
二是狠抓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實。切實落實好監管職責,形成“定人、定責、履責、問責”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格局,實現環境監管區域和內容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三是嚴格問責。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強化環境監管責任。對各級網格主體及相關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為嚴格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是強化媒體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環保監督員和群眾的作用,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促進增強公眾環境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是狠抓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實。切實落實好監管職責,形成“定人、定責、履責、問責”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格局,實現環境監管區域和內容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三是嚴格問責。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強化環境監管責任。對各級網格主體及相關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為嚴格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是強化媒體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環保監督員和群眾的作用,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促進增強公眾環境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