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近日印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點擊閱讀原文下載全文),規劃要求:到2020年,風電裝機規模達到550萬千瓦,其中集中式風電525萬千瓦、分散式風電25萬千瓦。到2030年,風電裝機規模將達到1300萬千瓦。
適度有序開發風電。重點推進已取得國家核準計劃的風電項目建設,積極開展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在中東部地區統籌考慮風能資源、接入條件、用電負荷等情況,加大分散式風電接入規模。繼續推進西部地區已規劃風電場的續建項目,依托洮南、長嶺500千伏變電站的相繼投入運行,擴大洮南、長嶺風電接入規模。優先支持風電利用模式創新,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風電消納,繼續擴大風電清潔供暖規模,實施風電制氫示范等風電綜合利用工程。
初步估算,“十三五”期間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累計投資約1092億元,其中,風電及裝備制造投資440億元,生物質能利用及裝備制造投資131億元,太陽能產業投資216億元,水電產業投資258億元,地熱投資47億元。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產值達到227億元,稅金19億元,企業利潤實現24億元。
建立可再生能源目標考核制度。按照“十三五”規劃總體要求,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考核制度,明確各地區發展目標和要求。
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要求,依托全省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電力市場、電網結構及電力輸送通道等情況,對全社會電力消費量規定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督促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全面完成“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電基本指標,即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13%,力爭達到15%。
完善可再生能源財政金融政策。積極爭取并用好用足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省內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發展。
布局表
吉林省風電開發時序及布局表(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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