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發改委發布人大代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鋰電池回收體系的建議”的答復,上海發改委表示,將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動力電池循環利用以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規范化、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強化梯次利用儲能產品競爭力,豐富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應用場景。
原文如下:
對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0758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滬發改環資建〔2025〕21 號
洪程棟、楊昕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鋰電池回收體系的建議”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本市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工作進展
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是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保證退役動力電池安全環保處置,穩定原材料資源供應鏈安全,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舉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政策保障支持。
針對循環利用企業用地難、經濟效益低的痛點問題,在土地保障方面,本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支持資源循環利用行業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相關區將本區規劃產業用地中的1%用于發展資源循環利用項目和產業。在政策支持方面,本市制定出臺了《上海市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扶持辦法》,對電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給予30%的補貼,補貼上限2000萬元。同時,我們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要求,促進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等相關領域加速淘汰更新。
(二)行業規范管理。
為提升動力電池企業發展能級和規范管理,根據工信部下發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12月廢止)、《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等文件要求,我們積極推進綜合利用企業規范發展,督促企業實施能級提升,完善管理體系認證,加強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并組織相關企業申報工信部行業規范企業。目前,本市獲得工信部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共6家,其中電池再生利用能力的企業1家。
(三)溯源管理可控。
從2021年起,我委積極協調各方并籌措資金,組織建設了“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平臺以企業為管理對象,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主體,對進出上海的動力電池進行溯源管理,實現動力電池的生產銷售、維修、回收、拆解、綜合利用等各個環節的信息采集追蹤,追溯電池流通路徑,保障電池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節點可控。
(四)布局回收利用網絡。全力構建以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回收服務網點、綜合利用企業生為主體的多元化回收網絡。目前,本市范圍內企業自建或合作共建正常經營的回收服務網點共76家,覆蓋13個區。
(五)落實生產者責任。
根據工信部等《關于印發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節函〔2021〕129號)要求,我們組織上汽集團開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試點工作,幫助上汽集團對接本市有資質的拆車企業和動力電池回收、循環利用企業,構建從生產端到再生端的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規范新能源汽車退役電池回收渠道。
(六)加強標準建設。
組織相關企業、科研院校主導及參與相關標準制定,其中以上海企業、科研院校作為主起草單位的標準已發布7項。包括上海交通大學、上海機動車檢測認證技術研究中心等單位聯合起草的上海地方標準《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規范》(DB31/T 1053-2017);上海機動車檢測認證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起草的上海地方標準《車用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 儲能系統運行要求》(DB31/T 1525-2024);上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促進中心參與的團標《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生產通用要求》(T/ATCRR 01-2018)、瑞薩科林(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主導起草的團標《退役動力蓄電池防爆箱》(T/WJZZ 007-2021)、《退役動力蓄電池放電柜》(T/WJZZ 010-2021)、上海久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企業起草的團標《退役動力電池分類篩選技術規范》(T/SHJX 035-2022)、《退役動力電池梯級利用性能與安全要求》(T/SHJX 034-2022)等。
二、下一步工作考慮
我委和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對您們提出的“明確監管責任、加強執法力度、推動正規回收體系建設”等建議,總體表示贊同。下一步,我們將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強化信息化監管。按照工信部即將出臺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一步落實各政府部門職責,加強機動車拆解回收渠道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新能源汽車報廢“車電不分離”強制規定,杜絕報廢車電池流向非法渠道。加強“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實現動力電池上下游全產業鏈相關企業信息數據的逐步接入,定期對社會公眾公布相關信息,加強對本市電池生產企業、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租賃運營機構、綜合利用企業的信息溯源、公開等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管理。
二是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健全保障機制。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動力電池循環利用以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規范化、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強化梯次利用儲能產品競爭力,豐富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應用場景。加強多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用地規劃和需求,進一步保障和促進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等循環經濟企業和產業的發展壯大。
三是進一步加強源頭管理,拓展正規回收渠道。落實汽車生產企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建立整車廠、汽車拆解企業、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機制,強化整車廠主體責任。根據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要求,推進整車廠自建或共建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推進4S店、專業回收企業建立符合要求的回收服務網點;鼓勵本市汽車拆解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拆解線,配置集中式回收服務網點貯存設施。鼓勵行業協會、第三方回收服務平臺開發廢舊動力電池信息發布、回收服務平臺。
感謝你們對本市新能源汽車廢舊鋰電池回收工作的密切關注和大力支持!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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