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關于優化迎峰度夏期間電網側儲能價格機制的通知》。《通知》提出2025年7月1日至9月15日,電網側儲能項目充電價格按相應電壓等級單一制一般工商業用電的代理購電用戶價格執行;其中,電網側儲能項目按照省電力公司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安排充電的,在?般?商業電價非低谷時段充電的,充電價格都按低?時段價格執?。
電網側儲能項目上網電量對應的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余充電量(充電電量扣減上?電量)需承擔輸配電費和政府性基?及附加。
電?側儲能項?要嚴格遵守調度管理相關規定,積極參與電?系統頂峰,助?全省電?保供。電?側儲能項?參與電?現貨市場后,充放電價按現貨市場規則執?,不再執?臨時電價機制。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