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有關情況。
針對當前,能源領域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做法有哪些?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若干措施》?
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徐欣表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今年4月,國家能源局出臺能源領域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十條舉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推動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一是釋放投資新動能。支持民間資本參股核電項目,近兩年先后在新核準的核電項目中引入20家民營企業參股,2024年每個項目民資股比約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羅、奔子欄等水電站項目吸引優質民營企業參與投資取得重要進展;支持民營企業投資油氣上游和基礎設施,在儲氣設施、油氣管道支線及終端管道項目投資占比已超過10%。
二是創新投資新模式。我國新能源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民營企業發揮了中流砥柱作用。隨著能源轉型發展,能源領域民營企業投資經營范圍不斷擴展。適應網運分離改革,積極培育售電公司、油氣托運商等經營主體承接能源市場化運銷需求,民營售電公司已達2400余家,占售電公司總數近60%;油氣托運商從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運商管輸資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需要,去年底出臺文件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鼓勵民營企業發展新型儲能、充電設施、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新業態新模式。今年5月,出臺政策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打破大電網供電的傳統模式,民營新能源企業可直接向用戶供應綠電,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更好地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
三是優化投資新環境。在規范市場秩序方面,開展光伏產業提質升級行動,對地方強制新能源企業配套產業、電價讓利、限制外地企業參與投資等干預市場行為進行整治,加大電力市場經營主體利用“發售一體”優勢違規搶占市場份額、區別對待民營售電公司等行為的監管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電力市場環境。在降低投資成本方面,出臺新一輪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政策文件,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服務對象擴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營經濟組織,預計未來五年可惠及民營企業約150萬戶,節省辦電投資約200億元。在降低準入門檻方面,修訂《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壓減許可等級,方便民營企業參與電力設施建設,該領域民營企業數量占比已超85%。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能源領域引入民間資本的政策供給,完善民營企業參與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等重大項目長效機制,研究論證持股比例,細化具體要求,有效推動《若干措施》落地。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 介紹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有關情況
11月11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副司長關鵬、民營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凌忠果、產業發展司副司長李春芳,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徐欣、國家數據局數字經濟司副司長陸冬森出席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聞發言人李超主持發布會。發布會介紹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有關情況,并就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重點領域項目、支持民間資本投向生產性服務業、加大投融資政策支持和服務、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支持民營企業加快建設重大中試平臺、嚴格落實招標投標制度規定,以及促進能源、數字經濟等領域民間投資發展等方面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60余家境內外媒體70余名記者參加本場發布會。

李超: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下午好!歡迎參加今天的專題新聞發布會。為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并報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昨天下午已經正式對外發布。今天我們舉行專題發布會,向大家介紹文件的有關情況,并回答大家關注的問題。出席今天發布會的有,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副司長關鵬先生、民營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凌忠果先生、產業發展司副司長李春芳女士,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徐欣女士、國家數據局數字經濟司副司長陸冬森先生。下面,首先請關鵬司長介紹有關情況。
關鵬: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興和幾位同事一起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我先介紹一下《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出臺背景和有關情況。
民間投資是反映經濟活躍程度的重要風向標,對穩增長、穩就業、穩預期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同配合,推動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滾動接續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加大對重點民間投資項目要素和融資支持,加強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不斷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多措并舉推動民間投資發展。受國際環境變化、房地產市場調整等因素影響,今年以來民間投資有所放緩,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產開發民間投資的民間項目投資同比增長2.1%,保持穩定增長,其中,基礎設施民間投資同比增長7%,制造業民間投資同比增長3.2%,仍保持良好發展勢頭。
同時我們也看到,當前民間投資發展還面臨一些難點堵點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堅持問題導向,著眼于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提升整體投資效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已正式印發實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13項政策舉措,可歸納為擴大準入、打通堵點、強化保障三個方面。
在擴大準入方面,針對民間投資面臨的部分領域市場準入難問題,《若干措施》提出,對需報國家審批(核準)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等重點領域項目,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并明確持股比例等要求;對各地方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引導民間資本有序參與低空經濟、商業航天等領域建設,加快公布向民營企業開放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清單并動態更新,積極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同時,在清理不合理的服務業經營主體準入限制、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嚴格落實招標投標領域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等方面也提出了針對性措施。
在打通堵點方面,針對民營企業面臨的權益保障、創新支撐不足問題,《若干措施》提出,加強對網絡型基礎設施運行調度的監管,保障民營企業在電力并網運行、油氣管網設施使用、運力資源調配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加快建設一批具有較強行業帶動力的重大中試平臺,支持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化中試服務;支持民營龍頭企業、鏈主企業、第三方服務商建設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支持更多民營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升級改造。
在強化保障方面,針對民間投資項目投融資支持不足問題,《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同時,從滿足民營企業合理信貸需求,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有關舉措。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范管理,引導民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科學進行投資決策,切實防范各類風險,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有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跨部門的工作推進機制,加強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和各地方細化實化相關政策舉措,逐項抓好貫徹落實,全力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我先介紹這些內容,接下來,我和我的同事將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謝謝!
李超:謝謝關司長。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通報所代表的媒體,請提問。
記者:我們注意到,《若干措施》提出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如何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要求?
關鵬:《若干措施》把這項政策放在第一條,提出“對需報國家審批(核準)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應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書)中專項說明。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并結合項目實際、民營企業參與意愿、有關政策要求等確定具體項目持股比例。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這項政策對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充分釋放了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信號,我想可以從五個方面來把握。
一是聚焦重點領域。就是文件中明確提到的需報國家審批(核準)的鐵路、核電等領域,政策范圍是明確的。二是突出具有一定收益。以上這些領域的項目主要為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項目,其中有些項目具有一定收益,民間資本有參與意愿,政策主要是針對這類項目而言的。三是加強專項論證。對于這些重點領域項目,應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書中專項說明。也就是說,我們要求在項目的前期工作階段就要研究論證引入民間資本事宜,為民間資本提供更多參與機會。四是強調結合實際。考慮到不同領域的具體項目差異較大,民營企業參與意愿和能力也各有不同,因此在每一個重大項目引入民間資本時,應結合項目實際、民營企業參與意愿、有關政策要求等確定具體項目持股比例。五是具備條件的項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經過充分論證后,對于一些具備條件的項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比如近年來,我們持續推動核電等重大項目引入民間資本,有的核電項目最高參股比例已達20%。
需要強調的是,在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的同時,也一視同仁積極支持各類經營主體參與項目建設,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方結合實際細化民間資本參與項目建設的具體要求,共同抓好政策落實。
記者:當前,能源領域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做法有哪些?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若干措施》?
徐欣: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今年4月,國家能源局出臺能源領域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十條舉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推動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一是釋放投資新動能。支持民間資本參股核電項目,近兩年先后在新核準的核電項目中引入20家民營企業參股,2024年每個項目民資股比約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羅、奔子欄等水電站項目吸引優質民營企業參與投資取得重要進展;支持民營企業投資油氣上游和基礎設施,在儲氣設施、油氣管道支線及終端管道項目投資占比已超過10%。
二是創新投資新模式。我國新能源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民營企業發揮了中流砥柱作用。隨著能源轉型發展,能源領域民營企業投資經營范圍不斷擴展。適應網運分離改革,積極培育售電公司、油氣托運商等經營主體承接能源市場化運銷需求,民營售電公司已達2400余家,占售電公司總數近60%;油氣托運商從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運商管輸資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需要,去年底出臺文件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鼓勵民營企業發展新型儲能、充電設施、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新業態新模式。今年5月,出臺政策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打破大電網供電的傳統模式,民營新能源企業可直接向用戶供應綠電,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更好地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
三是優化投資新環境。在規范市場秩序方面,開展光伏產業提質升級行動,對地方強制新能源企業配套產業、電價讓利、限制外地企業參與投資等干預市場行為進行整治,加大電力市場經營主體利用“發售一體”優勢違規搶占市場份額、區別對待民營售電公司等行為的監管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電力市場環境。在降低投資成本方面,出臺新一輪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政策文件,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服務對象擴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營經濟組織,預計未來五年可惠及民營企業約150萬戶,節省辦電投資約200億元。在降低準入門檻方面,修訂《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壓減許可等級,方便民營企業參與電力設施建設,該領域民營企業數量占比已超85%。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能源領域引入民間資本的政策供給,完善民營企業參與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等重大項目長效機制,研究論證持股比例,細化具體要求,有效推動《若干措施》落地。
記者:我們關注到,《若干措施》提到了數字化轉型,請問如何理解和把握以數字化轉型來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
陸冬森:感謝您的提問。黨中央高度重視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了促進制造業、服務業數智化轉型,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更新和數智化改造等重要任務,拓展了新的有效投資空間。
近年來,科技創新型企業、互聯網平臺、行業龍頭等,都在持續投入數智化轉型,加大數據要素開發利用力度,加快數字技術創新速度,以“數據+技術”雙輪驅動,不斷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塑造核心競爭力。在這些經營主體中,民營企業占比大,最活躍、最具創新力,他們拓展了網絡、算力、云平臺等新興投資領域;也通過規模化、協同式數字化轉型,帶動企業生產模式和產業組織形態發生深刻變化,更好適應產品和訂單結構性變化;同時,也培育了數字消費新需求,實現投資與消費、供給與需求良性互動。
當前,數字化轉型正從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拓展和演進,范圍更加擴大、轉型程度更加深入。一是由政策驅動向價值驅動轉變,更加突出因地制宜,更加注重轉型實效,以實際應用場景切入,精準對接轉型需求,形成可持續生態,避免“為轉而轉”;二是由內部個體向產業鏈供應鏈協同轉變,更加突出發揮平臺作用,依托行業龍頭鏈主、第三方服務商,共建緊密協同、合作共贏的數字化產業鏈供應鏈;三是由單一服務向深層次綜合服務轉變,更加突出數據融合利用,著力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向中小企業提供輕量化、低成本、易維護的轉型工具和方案,沉淀共性資源,實現“一地創新、多地部署”。
我們將采取系列措施,推進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突出數據對轉型的賦能作用。一是支持行業龍頭帶動,建設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通過產業鏈協同轉型帶動中小企業進入轉型生態,在訂單獲取、貸款融資、銷路拓展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轉型收益,二是發揮互聯網平臺、數據企業等第三方服務商作用,提供共性技術工具,補齊數字化基礎能力短板。通過培育更多既懂行業又懂數字化的服務商,著力發揮轉型賦能外溢效應,帶動更多企業轉型、更多資金投入。
記者:《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間資本更多投向生產性服務業領域,下一步有哪些政策設計和具體舉措?
李春芳:謝謝您的提問。生產性服務業是產業發展的“粘合劑”,貫穿生產活動的全鏈條,是產業延鏈增值的關鍵支撐。民營企業貼近市場、機制靈活,與生產性服務業專業性強、融合度高、創新活躍這些特質天然契合。總體上看,“十五五”時期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空間廣闊,民間資本大有可為。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服務業擴能提質行動,具體到支持民間資本更多投向生產性服務業領域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民間資本有序流向高價值服務行業。聚焦工業設計、共性技術服務、檢驗檢測、質量認證等重點環節,鼓勵民營企業進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務業等行業,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分領域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二是以改革試點為抓手樹立轉型升級典型樣本。結合深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創新多元化政策工具,支持民營企業持續探索制造業服務化的路徑模式,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
三是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打造生產性服務業品牌。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引導民營企業等經營主體發掘產業需求,持續深耕細作,打造具有競爭優勢的特色化服務品牌。今年5月10日中國品牌日以來,我們會同國家廣電總局陸續推出“品牌中國公益行”“品牌中國故事匯”“品牌中國特色輯”,這三個系列的品牌傳播活動取得良好反響,在這里也邀請廣大民營企業共同參與。謝謝!
記者:請問《若干措施》在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投融資政策支持方面,有何具體考慮?
關鵬:《若干措施》強化投資、財政、金融政策協同,統籌用好各類資金渠道和金融服務,進一步增強促進民間投資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投資政策方面,包括2項具體內容。一是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予以積極支持,發揮好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二是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截至10月29日,5000億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資金已全部投放完畢,其中安排一定規模支持了符合條件的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有效地促進了這些項目落地實施。
第二,政府采購政策方面,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按規定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實際進一步提高預留份額。鼓勵采購單位將對民營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額的30%以上。
第三,信貸政策方面,包括3項具體內容。一是用好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與金融監管總局加強產業政策與金融政策的對接協同,組織各地把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推送給銀行,銀行優化審批流程,暢通信貸資金直達渠道,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幫助小微經營主體解決實際困難。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全面準確落實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和不良容忍制度,完善內部實施細則,滿足民營企業合理信貸需求。三是推廣“創新積分制”,引導金融資源精準聚焦服務科技型企業。
第四,直接融資方面,包括2項具體內容。一是持續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二是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暢通投融資循環。
與此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投貸聯動合作機制基礎上,打造國家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加強與全國融資信用服務等平臺互聯互通,進一步推動投融資高效對接,更加精準向民營企業投放信貸資源。
記者:《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統籌協調推進政策措施落實。請問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為民營企業投資服務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考慮?
凌忠果:民間投資作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營局成立以來,持續開展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加強民營企業投資服務,切實推動解決實際困難問題,全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相關工作可以概括為“四個一”。
一部法律。今年出臺施行了《民營經濟促進法》,這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的標志性舉措。其中設立“投資融資促進”專章,首次在法律中對促進民間投資作出規定,從民間投資鼓勵方向、提供更高水平的投資服務等方面完善了制度保障。
一個機制。即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多層次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截至目前,鄭柵潔主任主持召開了20場“早餐會”,最近一場就在今天早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黨組成員通過各種方式與民營企業座談交流160余次;省、市、縣發展改革部門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2萬余次。在這些溝通交流中,很多都是圍繞民間投資主題而開展的,目的就是了解掌握情況、推動解決問題、主動服務企業。
一個平臺。202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正式上線開通民營經濟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平臺包括7個板塊,集成了政策解讀、項目推介、融資對接、問題收集與解決等功能作用,平臺運行平穩、有效果。截至今年10月底,平臺訪問量已超過50萬人次,通過平臺辦理的問題訴求5600余項。
一個閉環。即建立了問題收集—辦理—反饋—跟蹤問效的閉環工作流程,堅持把解決民營企業急難愁盼問題作為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一是建立由43家部門單位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形成部門合力,“橫向協同”解決難題。二是多次到地方召開現場會,推介投資項目、協調要素資源、聽取政策建議等,“縱向聯動”疏通堵點。三是堅持“有求必應”,及時反饋辦理結果,即便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也會把相關情況、工作打算向企業講清楚。四是組織專門工作隊伍對問題辦理情況進行跟蹤回訪,加強督促指導,著力提高辦理實效。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投資服務,不斷暢通民營企業投資渠道,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問題,積極支持民營企業擴大有效投資。一方面,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政企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扎實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發揮好現有機制平臺作用,加力解決涉民間投資有關問題,全力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記者:《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加強對網絡型基礎設施運行調度的監管,保障民營企業在電力并網運行、油氣管網設施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權益”,請問能源領域有哪些具體舉措?
徐欣: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能源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能源法》明確支持各類經營主體依法按照市場規則公平參與能源領域競爭性業務。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持續深化改革、加強監管,推動電網、油氣管網設施向各類主體公平開放。著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全面實施油氣區塊勘查探礦權競爭性出讓制度,推動更多合格經營主體進入到國內油氣勘探開發領域;放開配售電業務,電力用戶擁有更多選擇權,超過90%電力用戶通過售電公司購電;鼓勵民營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民營企業在新能源、新型儲能以及各類新模式新業態的參與程度不斷提升,競爭活力持續迸發。二是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聚焦接網工程投資建設等方面開展電網公平開放監管;加強油氣管網設施領域監管,規范油氣管網設施開放服務行為。三是健全完善監管制度。修訂《石油天然氣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出臺《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對油氣管網基礎設施從規劃建設、運營、服務、監管等方面全面加強規范管理。組織修訂《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完善電源接入及電網互聯流程、信息公開和報送等方面要求,進一步充實監管工具箱,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持續深化能源市場化改革,加快建設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從管網接入與使用、信息公開等方面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為民營企業參與能源投資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記者:《若干措施》提出,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請問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慮?
關鵬:基礎設施REITs是通過公開市場有效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的重要方式,是實現實體經濟與資本市場有機結合的重要載體。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立足暢通投融資循環、促進擴大有效投資,聯合證監會啟動基礎設施REITs試點。2024年,推動進入常態化推薦發行階段并持續擴圍擴容。截至目前,我委已累計向證監會推薦105個項目,83個項目已發行上市,涵蓋了收費公路、清潔能源、城鎮供熱、生態環保、倉儲物流、產業園區、數據中心、租賃住房、水利、消費基礎設施等10個行業18種資產類型,發售基金總額共2070億元,預計可帶動新項目總投資超1萬億元。
一直以來,我委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證監會推薦18個民間投資項目,14個項目已發行上市,發售基金總額近300億元。民間投資項目成為多個領域的“首單”項目,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帶動效應。例如,已發行上市的首單社區商業、農貿市場REITs項目都是民間投資項目,推動了消費基礎設施提質升級。再如,今年8月發行上市的首批數據中心REITs項目,也是民間投資項目,有利于深化新型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機制創新,更好推動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與證監會的協同配合,在嚴防風險、嚴把質量的基礎上,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上市,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形成投融資良性循環。
一是積極推動市場擴圍擴容。加大成熟資產類型項目申報推薦力度,抓緊推動新資產類型項目實現首單上市,將適合發行上市的各類資產逐步納入發行范圍,推動市場規模穩步增長。
二是加強專項協調服務。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專項協調服務機制,實行靠前服務、主動協調、申報單列,加快推動解決民間投資項目培育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不斷提高工作質效。持續推進項目推薦發行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嚴把項目底層資產質量關。用好基礎設施REITs項目信息系統,更好服務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相關主體。
記者:請問對落實《若干措施》中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加快建設重大中試平臺、提升中試能力有哪些具體部署?
李春芳:感謝您的提問。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十五五”時期戰略任務進行明確部署,把“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和“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擺在重要位置。中試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產業,恰恰是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的重要環節。隨著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試環節作用愈發突出、需求十分迫切,正是民營企業大展身手的時候。為此,《若干措施》明確提出以下具體舉措。
一是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重大中試平臺。春江水暖鴨先知,企業離市場最近,產業缺什么技術、技術能不能變成產品,企業最敏銳、最有話語權,這恰恰與中試服務鏈條的定位非常吻合。我們強化投資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圍繞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鏈,在先進制造業集群等進行一體化布局,建設一批具有較強行業帶動力的重大中試平臺。同時,中試是產品大規模量產前的中間試驗,并不是真正的生產環節,我們鼓勵地方按照這一特點探索簡化項目建設前置要件審批程序。
二是支持面向民營企業開放中試服務。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很好的中試資源,我們強化政策導向,鼓勵這些單位面向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化中試服務,更鼓勵有條件的單位與民營企業聯合建設中試平臺,通過共享試驗設備、應用場景、人才隊伍,構建開放共享的中試生態體系。
各地在支持民營企業投向中試服務方面有一些好做法、好經驗。比如,四川打造“1+N”模式,整合高校院所、企業等各類中試資源,協同高效提供中試服務。上海、江蘇、浙江、重慶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政府資金支持中試轉化,待孵化企業實現市場化融資后,再將投入資金轉換為股權退出。下一步,我們將適時發布一批典型案例,敬請媒體記者朋友們關注!謝謝!
記者:目前社會各方對數字化轉型帶來的投資機遇抱有很大期待,請問數據局已開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推進?
陸冬森:感謝您的提問。數據賦能產業數字化轉型,帶來了投資新空間,國家數據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發揮數據賦能作用,著力加強政策和制度供給,通過場景開放、數據融合、模式創新等措施,更好引導和服務民間投資參與智改數轉網聯。
一是推動場景開放。聚焦重大戰略、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堵點難點、人民群眾關切重要事項,圍繞工業制造、交通運輸、電力能源、醫療健康、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支持龍頭企業、第三方服務商建設數字綜合賦能平臺,基于供需對接、產能協作等場景需求,推動產業鏈供應鏈等關鍵環節數據匯聚、融合應用,為數字化轉型提供指引和開放場景。
二是強化基礎支撐。聚焦解決數據跨區域跨主體可信流通等難點堵點,開展城市、行業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先行先試,推進數據互聯互通互操作,為數據融合應用提供安全可信環境,著力打通數據流通應用梗阻。
三是拓展投資空間。積極發展數據產業,支持數據標注基地建設,組織高質量數據集建設試點,開辟新的投資空間,推動各類社會資本加大對數據領域投入力度。基于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驅動,進一步賦能企業智能化決策、定制化設計、柔性化生產、低庫存高效流通、全產業鏈金融服務,培育出更多數智化轉型新賽道。
下一步,我們將圍繞推動《若干措施》落實,立足數字經濟領域有效投資空間大、帶動作用強等特點,進一步激發企業轉型內生動力,拓展新的投資需求。
一是做好存量,深入推進數字化轉型重大工程,同步構建轉型的技術生態與商業生態,完善數據基礎設施的關鍵性協議標準,逐步實現數據跨域控制、數據流通可管可控可計量,強化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建設,形成技術可得、成本可接受、商業模式可持續的數字化轉型生態。
二是拓展增量,目前,不少地方正在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加大城市智能中樞、智慧感知體系、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等方面建設力度,我們將加強指導,完善政策,擴大有效投資空間,同時促進形成自主可控的數字技術、產品和裝備的應用生態。
三是創新模式,數據治理、軟件系統部署等數字化轉型建設具有輕資產等特性,我們將研究針對性措施予以管理和引導;同時推動數字化轉型服務進成本、進造價、進采購。對于轉型方有數據但資金不足,技術方對行業情況理解不深等問題,探索合同數據服務新模式,按合同約定分享數字化轉型收益,通過共同找應用路徑、有收益后再協議分成,變轉型服務為價值共創,培育一批專業化從事數據治理、數字化轉型的服務商。
記者:《若干措施》提出,要嚴格落實招標投標領域相關制度規定,堅決取消對民營企業單獨設置的不合理要求。請問下一步將采取哪些舉措抓好落實?
關鵬:《若干措施》強調嚴格落實招標投標領域相關制度規定,就是要在提升制度執行力、推動制度落地見效上進一步加力,為民營企業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破壁清障。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從三方面抓好落實。
一是加強配套機制建設。發布《招標人主體責任履行指引》,引導招標人建立招標文件合規審查、招標投標全過程公平性自查等機制,由行政監督部門通過隨機抽查、受理投訴等方式加強中標結果的公平性審查,進一步糾正各類排斥民營企業的不合理條件。同時,指導督促各地方抓緊制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責任清單,明確監管責任分工,完善投訴處理機制,保障民營企業有暢通的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
二是強化數智技術應用。前期,我委組織安徽、浙江、江蘇、廣東、貴州等地,圍繞招標文件合規檢測等重點場景,訓練了一批專業大模型,累計已在3.1萬個招標項目中開展招標文件智能檢測,糾正違法設置資質、業績條件等問題1.9萬個,成效初顯。下一步,我們將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模型訓練和優化,穩步拓展應用范圍,完善應用機制,提高識別各類不合理限制的精度和效率,保障有關制度規定得到嚴格執行。
三是加大監督糾錯力度。密切關注各地招標投標政策措施制修訂動態和市場運行情況,發現要求民營企業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強制加入協會等情況的,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堅決予以糾正。適時公布一批違規設置交易壁壘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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