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貴州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印發《貴州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管理辦法》強調,對倒賣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建設期擅自轉讓項目控制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護生態環境不力等情況的企業,將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風電項目鼓勵采用單機容量5兆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年平均風速在每秒6米及以上的風能資源開發鼓勵采用單機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鼓勵運行15年及以上的單機容量2兆瓦及以下的風力發電機組設備更新替代。
詳情見下:












12月31日,貴州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印發《貴州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管理辦法》強調,對倒賣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建設期擅自轉讓項目控制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護生態環境不力等情況的企業,將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風電項目鼓勵采用單機容量5兆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年平均風速在每秒6米及以上的風能資源開發鼓勵采用單機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鼓勵運行15年及以上的單機容量2兆瓦及以下的風力發電機組設備更新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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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 貴州:倒賣路條,追責!鼓勵采用5MW以上機組、2MW以下機組更新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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