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項目第1次機制電價競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參與的競價主體包括以下三類:
1.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或計劃全容量投產的統調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內的項目(含已參與過競價未中標,下同)。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參照統調集中式項目管理。
2.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的非統調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內的項目。
3.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的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同一項目類型的分布式項目可以獨立或聚合參與競價。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參照分布式項目管理。地方電網、增量配電網供電區域新能源項目和綠電直連新能源項目本次不安排機制電價競價。比例系數:本次競價機制電量規模比例系數為75%。
機制電量規模:本次機制電量總規模為568萬兆瓦時(56.8億千瓦時)。其中,光伏560.5萬兆瓦時(56.05億千瓦時),風電7.5萬兆瓦時(0.75億千瓦時)。發電利用小時數標桿:根據不同電源類型項目平均發電利用小時數按裝機容量加權平均后四舍五入取2位有效數字確定。

競價充足率:本次機制電量競價充足率為120%。
機制電量執行期限:本次中標項目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2年。
單個項目申報電量和價格限值
(一)申報電量限值。單個項目申報電量上限(兆瓦時)=裝機容量(兆瓦)×年發電利用小時數標桿(小時)×90%。(二)申報價格限值。各類型項目申報價格上限為393元/兆瓦時(0.393元/千瓦時),申報價格下限為242元/兆瓦時(0.242元/千瓦時)。
公告如下: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關于開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項目第1次機制電價競價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改委、寧波市能源局,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各有關新能源項目業主:
根據《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和《浙江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實施細則(浙發改能源〔2025〕250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6年新能源增量項目第1次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價主體和平臺
競價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授權并委托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作為競價組織機構開展。
(一)競價主體。本次參與的競價主體包括以下三類:
1.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或計劃全容量投產的統調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內的項目(含已參與過競價未中標,下同)。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參照統調集中式項目管理。
2.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的非統調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內的項目。
3.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產的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同一項目類型的分布式項目可以獨立或聚合參與競價。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參照分布式項目管理。
地方電網、增量配電網供電區域新能源項目和綠電直連新能源項目本次不安排機制電價競價。
無需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項目,首次并網后即認為全容量并網。
(二)組織分類。本次競價區分項目類型,分為光伏、風電兩類分別出清。
(三)競價平臺。集中式項目在新能源云平臺開展;分布式項目通過“網上國網”App申報。
二、資質審核和履約保函材料
(一)競價主體資質。競價主體應滿足《浙江省新能源增量項目競價實施細則》第六條要求,其中:
已投產項目:
1.集中式項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門納規(納入建設計劃)文件,核準/備案文件,項目名稱、發電戶號,營業執照,項目發電業務許可證,項目并網驗收(檢驗)意見單,《競價信息填報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如非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競價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證明(身份證等)。
2.分布式新能源項目需在網上國網平臺上確認項目名稱、發電戶號、核準/備案容量、電源類型、接網電壓等級等信息,如非企業法定代表人(戶主)辦理還需提供《競價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證明等。同一項目類型的分布式項目(不含自然人戶用光伏項目)可委托分布式聚合體參與競價,不允許跨項目類型聚合,辦理時需提供《分布式項目競價代理委托書》(模板見附件4)。
未投產項目(含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項目):統調集中式項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門納規(納入建設計劃)文件,核準/備案文件,營業執照,全容量并網時間承諾書(模板見附件1),《競價信息填報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如非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競價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證明等。
(二)履約保函。擬參與競價的未投產項目(含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項目)需向競價組織機構提交履約保函(模板見附件5),已投產項目(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參與競價的原則上不需提交保函。履約保函為銀行出具的、向競價組織機構開立的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函有效期為項目承諾投產時間1年后。
保函金額(元)=裝機容量(兆瓦)×同類電源年利用小時標桿(小時)×20元/兆瓦時(0.02元/千瓦時)
競價結果公示期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競價結果。未中標項目在競價結果公示后可申請退還保函,中標項目全容量投產后可申請退還保函;中標項目若未按期全容量投產的,競價組織機構根據項目投產等履約情況使用保函資金。
參與競價并納入增量機制電量的新能源項目應嚴格按照申報時間投產。若新能源項目全容量投產時間晚于申報投產時間180日內,根據延期天數每日等額扣除履約保函金額作為違約金,直至延期投產180日將履約保函全額扣除。剩余履約保函資金在項目實際投產后返還,扣除的履約保函資金納入系統運行費;實際投產時間較申報投產時間晚于180日以上,視為該項目自愿退出全部機制電量,扣除全部履約保函資金,并取消其在浙最高控股公司三年內所有項目的競價資格。
三、機制電量和執行期限
(一)比例系數
本次競價機制電量規模比例系數為75%。
(二)機制電量規模
本次機制電量總規模為568萬兆瓦時(56.8億千瓦時)。其中,光伏560.5萬兆瓦時(56.05億千瓦時),風電7.5萬兆瓦時(0.75億千瓦時)。
(三)發電利用小時數標桿
根據不同電源類型項目平均發電利用小時數按裝機容量加權平均后四舍五入取2位有效數字確定。

(四)競價充足率
本次機制電量競價充足率為120%。
(五)機制電量執行期限
本次中標項目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2年。
四、單個項目申報電量和價格限值
(一)申報電量限值。單個項目申報電量上限(兆瓦時)=裝機容量(兆瓦)×年發電利用小時數標桿(小時)×90%。
(二)申報價格限值。各類型項目申報價格上限為393元/兆瓦時(0.393元/千瓦時),申報價格下限為242元/兆瓦時(0.242元/千瓦時)。
五、出清方式
對符合競價資質條件的項目,進行申報價格確認,超出或低于申報價格區間的,視為無效申報。對有效申報項目,按規定開展競價充足率檢測和機制電量總規模調整。將有效申報項目按申報電價進行由低到高排序,采用邊際出清方式確定出清價格,取最后一個入選項目報價作為所有入選項目的機制電價。如多個項目按出清價格申報,則按申報電量占比分配剩余機制電量。若某一類型有效申報項目少于2家(如果存在聚合體,則1個聚合體為1家),則光伏、風電合并成一類統一出清。
六、競價流程和時間
競價工作由競價組織機構具體負責,具體流程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項目業主申報。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項目業主在競價平臺上提交蓋章掃描版的競價資質材料、履約保函,同時將紙質版履約保函提交至國家電網杭州湖墅南路供電營業廳1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11號,營業時間:工作日8:30-16:30)。集中式項目競價主體需提前在競價平臺完成企業注冊、填報項目信息。
(二)審核競價資質和履約保函。2026年3月23日—4月3日。對完整性、合規性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將在3月27日前駁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被駁回項目業主需在3月31日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視為放棄競價資格;重新提交后材料仍存在問題的,審核不予通過。請及時關注競價平臺的審核狀態。
(三)公示資質審核結果。2026年4月7日—9日。
(四)主體正式競價。2026年4月10日9:00—16:00。通過資質審核的項目主體在競價平臺正式開展競價申報。
(五)競價結果出清。2026年4月10日16:00—17:00。
(六)公示競價結果。2026年4月13日—15日。
(七)公布競價結果。2026年4月30日前。未中標項目在競價結果公布后可申請退還保函,中標項目全容量投產后可申請退還保函。
七、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各相關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依規及時向項目業主出具與競價相關的支撐性文件。
(二)發揮機制電價保障作用。充分發揮機制電價穩定新能源發展預期的作用,有效銜接現行政策,保障新能源市場化平穩起步。結合我省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機制電量規模,助力新能源可持續發展。
(三)確保競價平穩有序。競價組織機構按時公示相關信息。競價主體應自覺維護競價秩序,嚴格遵守電力市場規則及國家相關規定,依法合規參與新能源項目競價工作,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實行串通報價、哄抬價格及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
(四)加強投產時序管理。參與競價并納入機制電量的新能源項目應嚴格按照申報時間投產。如項目實際投產時間較申報投產延遲,按照實施細則相應規定扣除履約保函金額。
八、其他
為保障競價工作順利開展,本次競價將組織有關人員通過郵箱提供競價咨詢服務。鼓勵通過郵箱開展咨詢,答復內容將及時通過競價平臺統一答復,請各相關主體及時關注。
政策咨詢郵箱:zjnyjxnyc@163.com
分布式技術咨詢(網上國網):0571-51213620
集中式技術咨詢(新能源云):0571-51103134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等文件執行。
附件:1.項目全容量并網承諾書(模板)
2.競價信息填報承諾書(模板)
3.競價授權委托書(模板)
4.分布式項目競價代理委托書(模板)
5.見索即付履約保函(模板)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能源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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