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ST沐邦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廣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廣西沐邦”),近日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依據(2025)桂0403財保3號、(2025)桂0403財保4號、(2025)桂04民初12號民事裁定書而出具的三封法院查封公告,廣西沐邦生產場地內辦公及生產設備、相關不動產等資產被查封、凍結及輪候查封。
根據本次《查封公告》《民事裁定書》及公司核查,廣西沐邦被萬秀區法院查封、凍結及輪候查封的資產賬面價值預估為9.80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總額的10.00%。
1、萬秀區人民法院依據(2025)桂0403財保3號民事裁定書,申請人為梧州產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廣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價值98.000.000元的財產,并提供梧州市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名下梧州市桂林路76號第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12幢、13幢、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0幢作為擔保;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2、萬秀區人民法院依據(2025)桂0403財保4號民事裁定書,申請人為廣西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自2025年8月18日起輪候查封被申請人廣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價值23.411.000元的機械設備,查封期限為二年。
3、萬秀區人民法院依據(2025)桂04民初12號民事裁定書,查封被申請人廣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產場地內價值98.000.000元的財產,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7年8月17日止,查封期限為二年。
*ST沐邦表示,上述子公司資產被查封、凍結及輪候查封事項尚未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但上述事項可能導致公司面臨所擁有資產被處置的風險,若上述資產被處置,將會對公司本期及期后財務情況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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