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發展,優化能源消費結構,西安市政府日前印發《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實施方案(2015-2017年)》,明確支持在大型場館、車站停車場、學校、黨政機關、醫院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建設小型光伏發電系統。
按照《實施方案》,我市優先在耗電量大、用電負荷穩定、自發自用比例高、具備建設條件(前提是這種建筑物產權清晰、有效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屋頂無遮擋、荷載滿足安裝要求)、電網接入方便的建筑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示范系統,支持在工業廠房、商業綜合體、大型場館、車站停車場、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頂、外立墻面及玻璃幕墻建設小型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其他新建和有條件的既有建筑建設光伏發電系統。
據悉,為支持光伏發電,西安市在落實好中、省現有光伏發電補貼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市財政對西安行政區(縣)范圍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每瓦1元的標準,在項目并網驗收運行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助。各開發區(切塊管理區)對轄區范圍內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每瓦不低于1元的標準,在項目并網驗收運行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助。還鼓勵區縣、開發區出臺其他扶持政策。
《實施方案》規定,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除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風險評估等支持性文件。電網企業免收系統備用容量費,免費提供并安裝電能計量裝置,在有關并網接入和運行所有環節提供的服務均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按照《實施方案》,我市優先在耗電量大、用電負荷穩定、自發自用比例高、具備建設條件(前提是這種建筑物產權清晰、有效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屋頂無遮擋、荷載滿足安裝要求)、電網接入方便的建筑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示范系統,支持在工業廠房、商業綜合體、大型場館、車站停車場、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頂、外立墻面及玻璃幕墻建設小型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其他新建和有條件的既有建筑建設光伏發電系統。
據悉,為支持光伏發電,西安市在落實好中、省現有光伏發電補貼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市財政對西安行政區(縣)范圍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每瓦1元的標準,在項目并網驗收運行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助。各開發區(切塊管理區)對轄區范圍內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每瓦不低于1元的標準,在項目并網驗收運行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助。還鼓勵區縣、開發區出臺其他扶持政策。
《實施方案》規定,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除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風險評估等支持性文件。電網企業免收系統備用容量費,免費提供并安裝電能計量裝置,在有關并網接入和運行所有環節提供的服務均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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